作废公告(潘骥雯)
发布时间:2021-01-14 10:41 信息来源: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五华登记处
编号:
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 权利人 | 不动产权利类型 | 不动产单元号 | 不动产坐落 | 备注 |
201673250@2362400、昆五个国用(2008)第0227034号 |
潘骥雯 |
出让 | 201673250@2362400、昆五个国用(2008)第0227034号 | 黑林铺片区昌源路以西兴泰月半湾花园一期14幢2单元16层1604号 | ||
公告单位: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五华登记处
2021年1月13日